綜合營造業 房屋新建、整修、板模、植筋、外牆拉皮、屋頂防水、土木工程等
工程人員職責與應當知道的勞工安全

1. 工地主任:
(1)負責工地各項施工業務管理
(2)依施工計畫書執行按圖施工。
(3)按日填報施工日誌。
(4)工地之人員、機具及材料等管理。
(5)工地勞工安全衛生事項之督導、公共環境
(6)工地遇緊急異常狀況之通報。
(7)其他依法令規定應辦理之事項。

2. 技師:
(1)專任技師專業顧問資詢,其他依法令規定應辦理之事項。
(2)督導品管人員及現場施工人員,落實執行品質計畫,並填具相關表單。
(3)督導工程按圖施工、解決施工技術問題。
(4)於工程查核時,到場說明,並於工程查驗文件簽名或蓋章。
(5)查核施工計畫書,並於認可後簽名或蓋章。
(6)於開工、竣工報告文件及工程查報表簽名或蓋章。
(7)主管機關勘驗工程時,在場說明,並於相關文件簽名或蓋章。
(8)依工地主任之通報,處理工地緊急異常狀況。
(9)營繕工程必須勘驗部分赴現場履勘,並於申報勘驗文件簽名或蓋章。

3.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 :
(1)釐訂職業災害防止計畫、緊急應變計畫,並指導有關部門實施。
(2)規劃、督導各部門辦理勞工安全衛生稽核及管理。
(3)規劃、督導安全衛生設施之檢點與檢查。
(4)規劃、督導有關人員實施巡視、定期檢查、重點檢查、危害通識及 作業環境測定
(5)規劃、實施 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
(6)規劃勞工健康檢查,實施健康管理。
(7)督導勞工疾病、傷害、殘廢、死亡等職業。
(8)實施安全衛生績效管理評估,並提供勞工安全衛生諮詢服務。
(9)提供有關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資料及建議。
(10)其他有關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事項。

4. 品管人員:
(1)依據工程契約、設計圖說、規範及相關技術法規等,訂定品質計畫
書並據以推動實施。
(2)執行內部品質稽核,如查核自主檢查表檢查結果是否詳實記錄等。
(3)品管統計分析、矯正與預防措施之提出及追蹤改善。
(4)品質文件、紀錄之管理。
(5)其他提升工程品質事宜。
 

(摘自: 堆高機課程 交流網)

 



參考文獻:
1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2013 「我國行政機關建立重大政策社會影響評估機制之研究」委託研究計畫
2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2013 「102 年數位機會調查」委外服務案
3行政院研究發展委員會 2012 工程採購契約範本

資料來源:營造工程
 

http://www.unionsecurity.com.tw/knowledge/knowledge_Detail.asp?News_ID=22&Page=2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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