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諸多危險性極高的工作場所,更要注意 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

一、安全措施

(一)安全距離

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應與其他設備、作業場所或建築物保持適當之安全距離,以減輕災害發生時的影響。

1.      可燃性氣體製造設備與處理煙火之設備,應保持8公尺以上距離。

2.      可燃性氣體製造設備與其他可燃性氣體製造設備之高壓氣體設備,應保持5公尺以上距離;與氧氣製造設備之高壓氣體設備應保持10公尺以上距離。

3.      儲存能力在300立方公尺或3,000公斤以上之可燃性氣體儲槽,至其他可燃性氣體或氧氣儲槽間,應保持1公尺之距離。

4.      承受灌裝之車輛應距離地面儲槽3公尺以上。

(二)防火防爆

可燃性氣體之高壓氣體設備或冷媒設備使用之電氣設備,應具有針對該氣體種類之防爆性能構造。

(三)防止靜電

可燃性氣體之高壓氣體特定設備,應採取可去除該設備產生靜電之措施。

(四)防止溫升

可進行溫度變化之高壓氣體特定設備,應設置適當之溫度計,且應採取該設備內溫度超過常用溫度時,可迅使其溫度下降至常用溫度範圍內之措施。

(五)緊急遮斷裝置

為防止洩漏、火災等,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應有將送入設備之原物料,以遮斷閥緊急停止輸入之安全裝置。

(六)耐震構造

高壓氣體特定設備由於內存高壓、高溫、有害、有毒物質,一旦發生地震,將可能造成內容物發生洩漏,而造成人員受傷與物質損壞;因此於設計該設備時,必須考量種種耐震情況,並納入設備結構設計中。

(七)防滯留構造
為防止設備內有危害物質洩漏滯留在作業場所附近,危及作業安全,應設有防滯留、自動偵測、通報等設備。

(八)作業管制

實施高壓氣體相關作業時,除作業前要加強協商,尚需對承攬商入廠動火及侷限空間等作業應訂定相關管制措施,以強化各項作業的安全。

(九)教育訓練

教育訓練是確保勞工安全衛生最基本的要件。對象應包括高壓氣體特定設備之操作人員、主管人員、自動檢查人員及監督人員。

(十)高壓氣體特定設備的檢查及稽核

包括定期檢查、作業檢點等。

 

二、檢查與檢點

(一)日常作業前之檢點項目

1.      保溫材、保冷材的破損狀況。

2.      油漆的劣化狀況。

3.      向外洩漏之可能情形:如自凸緣部、人孔部、熔接部向外洩漏。

4.      基礎螺栓之鬆脫狀況。

5.      基礎之損壞或沉陷情形。

6.      蒸氣配管之因熱膨脹引起不當壓力情形。

(二)日常巡察時之檢查項目

1.      底部之腐蝕情形。

2.      因聚合體等生成物、生鏽而發生阻塞之情形。

3.      可能成為洩漏原因之龜裂或損傷情形。

4.      內管之管厚可能變薄之情形。

(三)安全裝置之例行檢點

1. 安全閥

(1)定期實施分解並重新整裝。

(2)於通風管彎曲部設排水孔。

(3)安全閥動作時之防止震動措施。

(4)外觀檢查。

2. 破裂板

(1)保持固定形狀未變形。

(2)於使用期限內,或定期更新。

3. 止回閥:定期檢點或換新。

4. 吹洩閥:定期檢點。

5. 自動警報裝置:定期維修,實施動作試驗、導通試驗等。

6. 緊急遮斷裝置:

(1)外觀檢查:以目視檢查元件有無損傷、腐蝕,螺絲有無鬆脫等。

(2)動作試驗:實施動作試驗,觀察其操作是否保持正常。

7. 漏洩、氣密檢查:拆卸遮斷裝置,實施洩漏及氣密試驗,以確認有無洩漏。

8. 緊急排放裝置:對於密封鼓之液面應使其經常保持在規定的液面。

(摘自: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 資訊網)

 

 


參考文獻:
1交通部所 2012 交通部所屬事業101 年度工作考成實施要點(核定版)
2行政院研究發展委員會 2012 工程採購契約範本
3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2009 資訊改造專業服務

資料來源:這是我的部落格

http://www.unionsecurity.com.tw/knowledge/knowledge_Detail.asp?News_ID=30&Page=2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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