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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基法修法引爆勞團怒火,有網友爆料,勞動部近日另外修正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,大幅放寬危險工地認定標準,也對建築勞工安全造成影響。網友說,如果這不是草菅人命,什麼才是草菅人命。

 

對此,建築安全履歷協會理事長戴雲發表示,勞動部工地安全檢查常常花很多時間,現在建築技術已經較過去提升,考量適度放寬列檢條件,是可以規劃的方向,但放寬的程度及方式需要有完整的配套方案。即原本需安全檢查,改為不需檢查的工地,仍應訂出明確規範,讓業者遵循依據管理及公部門可以適度抽查是否有符合規定,以確保施工安全。

 

他表示,勞動部這次修法重點在減少受檢數量,但更重要的,應是訂定精準的標準,或是直接擬定範本,讓業者很清楚怎樣才合格,平時就做好,檢查流程可以縮短,如此可減少業者困擾,也能確保工地、勞工安全。

 

近日有網友貼出勞動部本月一日發送給結構技師公會、建築公會、營造公會等單位的公文,告知修正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第2條,其中針對營造工程部分,原本建築物高度50公尺以上,即列入危險工作場所,俢正放寬到80公尺。

 

另外針對地下開挖,原本是15公尺以上或四層樓以上,放寬到開挖深度18公尺以上,且開挖面積達500平方公尺。工程中板模,原本為面積100平方公尺以上且支撐面積超過60%以上,修正後,改為支撐高度7公尺以上,面積達330平方公尺以上。

 

對此修正,從事相關工作的網友表示,很明顯不但是放水,而且是大放送,看完之後,只有一個心得:如果這不是草菅人命,什麼才是草菅人命。

 

(摘自: 職業傷害  環境監測  資訊網)

參考文獻:

1交通部所 2012 交通部所屬事業101 年度工作考成實施要點(核定版)

2行政院研究發展委員會 2012 工程採購契約範本

3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2009 資訊改造專業服務

資料來源:聯合新聞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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